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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成都商報評論員
  日前,成都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《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,首次明確釐清了黨委50項主體責任和紀委16項監督責任,釐清了責任邊界、明確了責任內容、強化了責任考核、嚴格了責任追究,將構建起全鏈條、閉環式的“兩個責任”落實體系。
  “兩個責任”的提法引人註目,因為它意義重大,可以說是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迫切需要,是對反腐敗理念思路的重大創新,是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的生動體現。
 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: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,必須全黨動手。各級黨委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”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,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黨委負主體責任,紀委負監督責任。前不久,四川省委常委會也審議通過了《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(試行)》,系統規範“兩個責任”。成都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就是對中央和省委精神的貫徹落實。
  在新形勢下,中國共產黨面臨著許多嚴峻考驗,黨內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。尤其是一些黨員幹部中發生的貪污腐敗、脫離群眾、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等問題,必須下大力氣解決,必須從嚴治黨,正所謂“打鐵還需自身硬”。
  問題是,怎樣才能從嚴治黨?重要命題就是黨要管黨。黨要管黨,才能從嚴治黨。
  中國共產黨現在有8600多萬黨員,隊伍十分龐大,如果沒有嚴明的紀律,沒有全黨上下動手一起抓黨風廉政建設,只靠紀檢監察幹部是遠遠不夠的。中央提出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就是要化虛為實、由寬到嚴,把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落實到每一級黨組織、每一級黨員領導幹部、每一級黨委(黨組)和紀委(紀檢組)工作中,真正做到敢抓敢管、常抓常管、嚴抓嚴管。
  可以說,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基本職責、首要職責,從嚴管理黨員幹部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使命所在、職責所在。
  成都的《實施意見》,明確指出各級黨委(黨組)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、執行者、推動者,就是要表明這樣的職責和使命,從而確保各級黨委和紀檢機構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,推動形成反腐倡廉的強大合力。  (原標題:反腐倡廉必須全黨動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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