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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張全錄)昨天中午,家住洪山區楊家灣的市民李女士在虎泉街一家銀行取款時,由於櫃員操作失誤,李女士多得了3600元。李女士mSATA回家發現後,返回銀行還了錢,令人感到意外的是,櫃員一個“謝”字也沒有。
  昨天中午,李女士帶著丈夫的存摺到虎泉街這家銀行辦業務,其中有一筆是取款10400元。業務辦完,李女士帶著取出的錢回家。她清點了一下,不對呀,自己明明把存摺上的10400元取了,怎麼拿到手的錢卻是室內裝潢14000元呢?
  她把這件事告訴了丈夫老唐。唐先生說,這件事要謹慎處理。我們不貪別人的便宜,關鍵字多給的錢肯定是要還回去。但是,怎麼才不會引來麻煩呢,需要考慮一下。因為,萬一銀行說,多給了一萬元,那可就有理沒處說了。
  思來婚禮道具想去,夫妻倆打算給最信任的報社打電話,請記者隨行作證。
  應老唐夫婦的要求,記者趕到了楊家灣,檢查了他們的存摺發現,存摺上確實顯示的咖啡機是“12月26日取款10400元”,而他們手上拿到的錢,卻是14000元。
  記者陪老唐夫婦朝銀行走,路上他們接到了銀行打來的電話,懷疑是中午辦業務時,多給了李女士3600元,並請李女士到銀行歸還。
  來到銀行,李女士找到中午辦業務的櫃員,對方清點了李女士提供的現金14000元,並查看了銀行存摺後,從中拿走了3600元。不過,事情辦完,櫃員並沒有向年近七旬的兩位老人說聲謝謝,就徑自在櫃臺內忙自己的事情了。記者提醒櫃員,應該謝謝兩位老人,否則她可能要為自己的失誤墊付銀行的損失,但對方並沒理會。
  之後,老唐夫婦說,錢還上了,心裡踏實就行了。櫃員小姑娘沒說個“謝”字,確實是個意外,可能是她太年輕了,不懂事。
  去年5月19日,英國《每日郵報》網站報道,英國的一臺ATM機發生故障,在顧客取款時會吐出雙倍數額的現金,此消息不脛而走,很多人趕來提款。銀行方面稱是銀行出錯,儲戶可以不用歸還多餘的錢。
 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澍青認為,按照我國法律,公民拿了由於銀行出錯多給的錢不歸還,屬於不當得利,是一種侵占,屬於違法行為。不過,對於積極主動歸還者,在道德層面,應給予鼓勵和必要的感激。  (原標題:錯款櫃員一個“謝”字都沒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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